富士康重视职工的人权,并依据世界公认的标准及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职工的权益。本标准适合所有职工,包含正式的职工、短期内职工、见习生、临时性职工和任何方式的其它职工。
本准则是参考《世界人权宣言》(UDHR)、国际劳工组织(ILO)和《道德贸易倡议》(ETI)以及其它公认规范起草的。富士康的劳动力和人权规范如下所示:
1)自由选择职业
不得将强迫劳动、偿债劳动者(包含抵押劳动者)或合同约束劳动者、个人意愿牢房劳动者、奴隶和人口贩运劳动者。它包括以剥削为目的通过恐吓、胁迫、威胁、绑架或欺骗方式运输、拘押、征募、迁移或接收到的弱势人群。各种工作一定要个人意愿,职工随时都可以选择离开或解除合同。严禁扣留职工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许可证作为学生就业标准。职工不应被过多收费标准,全部收费标准都必须要公布。
2)无童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
在所有的制造阶段均不得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岁(或根据EICC规范,如果我国/地区法律允许,则为15岁)、未完成基础教育或低于我国/地区最低学生就业年纪的人。不包含符合全部相关的法律法规合法办公场所学徒工方案。全部18岁以下的职工不得从事可能危及其安全与健康的工作,并应依据法律规定按时进行体检。并限定职工从事不符其工作能力工作。
3)女性职工的生育维护与健康维护
我们承诺维护女职工的权利与健康,提供工作健康维护、产假、社会保障制度、护理假,并维护女职工不因孕期而遭到辞退或被区别对待。严禁在怀孕、产假和哺乳期终止雇佣或岐视女职工。根据法律法规,确保女性职工享有不少于国家法律规定产假褔利,并在产假后返回相同或者相同的工作岗位享有相同的福利。
4)不歧视承诺职工不受违法骚扰和岐视
公司不可因国籍、语言表达、种族、皮肤颜色、年纪、性别、性向、种族、残疾、孕期、信仰、政治关系、社区成员或婚姻状况而在就业和工作(如晋升、奖励和培训)中岐视职工。此外,不可逼迫员工或准员工接受歧视性体检和妊娠测试。
5)人道主义待遇
承诺严禁任何残忍和不人道的待遇,包含任何方式的性骚扰、性虐待、体罚、精神或身体压迫或言语虐待;不要威胁执行任何该类个人行为。公司务必明文规定违反本规范的处罚现行政策和流程,并通知全部职工。
6)工资和福利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应符合全部适用工资法律,包含关于最低工资、加班和法定福利的法律。结合当地法律,职工的加班工资应高于一切正常时薪。严禁将扣薪作为政纪处分的方法。工资发放依据应当通过工资存根或其它类似文档及时发送到职工。
7)工作时间
富士康意识到,不合理加班与生产力水平降低、员工流失率及其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提高相关。此外,除非是紧急情况或异常现象,否则一星期工作时间(包含加班)不得超过EICC规定的60小时规范,并且务必允许职工每持续6个工作日内最少歇一天。遵循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并继续实施改进计划,将改进计划告知全部业务集团的管理层和关键利益相关者(包含职工、执法机构和相关客户),并通过持续审查和沟通确保遵守国际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此外,职工加班时必须遵循个人意愿,并依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为职工提供假期、假期福利及法定节假日。
8)自由结社
公司清楚的知道,高管与员工之间的公布对话可以解决办公场所和薪酬难题的最有效方式。重视职工的权利,包含结合当地法律自由结社、加入或不加入工会、寻求代表和加入职工委员会。职工应能够就工作条件与高管进行公示沟通,而不必担心骚扰、威胁、处罚和报仇。